新医大一附院2015年招聘公告
新医大一附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药、护、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医疗岗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其中:医师105人(要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技师19人、药师22人、护理144人
2、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人,技术工人岗位6人
3、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50人
招聘计划涵盖以下专业,详见医院官网********院务公告
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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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大一附院2015年招聘公告
新医大一附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药、护、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医疗岗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其中:医师105人(要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技师19人、药师22人、护理144人
2、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人,技术工人岗位6人
3、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50人
招聘计划涵盖以下专业,详见医院官网********院务公告
儿科、耳鼻咽喉、产科、妇科、生殖助孕、急诊医学(内、外)、口腔医学、颌面外科、口腔内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儿牙、麻醉、疼痛、内科学、传染、风湿、呼吸、肾病、消化、心血管、血液、老年医学、神经病学、重症医学、外科学、骨科、泌尿、普外、烧伤、整形、神外、心外、康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肿瘤、眼科、针灸、推拿、超声诊断、影像、病理、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生命科学、公共卫生、卫生事业管理、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
二、招聘条件
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1、临床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岗位原则上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
2、医技、药学岗位原则上须具备硕士学位
3、护理岗位原则上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5、技术工人岗位原则上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技术资质
要求博士4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学士28岁以下,专科25岁以下;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学士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并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18日至4月8日,请用IE浏览器登录医院官网********,认真填写《新医大一附院2015年应聘报名信息表》,第一次登录注册填报后,可再次凭身份证号登录检查、修改、完善《报名信息表》,请务必上传个人证件照片与简历至附件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请基本符合招聘条件者在2015年4月8日至10日到医院行政楼101会议室进行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资料: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医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历届生另外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予以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笔试采取汉语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18、19日。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
面试(操作考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25、26日。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和专家提问。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医院可根据缺额,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29、30日。
5、实习考察
期间医院用人或相关科室组织为期2个月(内地院校应聘医学生自2015年3月18日-6月30日间至少两周实习考察)的实际能力考核,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相关人员可携医院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介绍信至相关科室实习考察,科室对实习人员专业知识、理论、技能与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向医院提交集体考察评分表,反馈考核意见。
6、资格复审
2015年7月1、2日,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笔试、面试与实习考察汇总的招聘成绩,结合申请者研究生期间学习、英语水平、执业及资格考试、科研能力等综合评价,再次进行资格审核,按1:1确定拟录取人员。
7、公示
将拟录取人员各项招聘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四、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1、招聘
招聘工作电话:********
招聘工作QQ群(请按要求加入群):
********4:护理岗位应聘者加入
********:医技药其他专技岗位应聘者加入
联系人:赵静、张建新、杨璐
2、监督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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