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E 类高层次人才

条件:漳州市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工作经验(博士毕业后需 1 年以上;硕士毕业后需 3 年以上;本科毕业后需 5年以上),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引进前年薪达到漳州市在岗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2倍以上;2、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学术成果(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不少于 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CSS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待遇:
1、资金补助。享受市级 E 类人才政策待遇补助资金 38 万元 (安家补助 18 万元+购房补贴 20 万元或人才公寓(可购买面积不超过 8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 85%)或租房补贴(600 元/月)三选一)。
2、子女教育。E 类人才在认期内 其子女可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有一次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配偶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 年。
4、子女就业。引进人才子女符合漳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予以引进或聘用。
5、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一厅周转房,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补 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6、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Copyright © 2007-2024 DXY All Reserved. 浙B2-20070219(含B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