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临床各科博士(入编)

日期:2015-10-19 来源:丁香人才网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是山东省省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建院以来,医院坚持以医疗为主体,以教学、科研为两翼,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牢固确立了在鲁北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中心地位。
 
医院占地面积19.4万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1700张,资产总额15.4亿元。设有49个临床科室、19个医技科室和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临床医学实验室。拥有双源CT、MR、LA、ECT、胶囊内镜、超声内镜等万元以上设备2600余台(件),医疗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现有医护教职员工3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9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8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外科 1 研究生 博士 外科学
中医科室 1 研究生 博士 中医内科学
实验室岗位 5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口腔科室 1 研究生 博士 口腔医学
内科 1 研究生 博士 内科学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661号,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办公楼302房间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按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通过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等。面试时间限定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业务水平占70%,综合素质占20%,语言表达占1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红梅  于长海
 
联系电话:0543-32565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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