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人民医院 2016 公开招聘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 12 名

日期:2016-08-26 来源:丁香人才网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队伍人员结构,根据浙人才〔2007〕184 号、温政办〔2006〕220 号、文政办发〔2008〕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 年文成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从应、历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县属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 25 名(见附件 1)。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文成户籍或者文成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文成常住户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县属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单位工作的上述大中专毕业生。部分岗位户籍不限(具体见附件 1)。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 日。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引进人才等,均不列入报考范围。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条件。
3. 其他条件(见附件 1)。
4.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 每个职位经初审合格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必须达到 2:1,否则按比例减少名额或不开考。
6. 总成绩同分的规定。没有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重新进行笔试一次,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对应卫生专业知识》一门 100 分。
有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再同分的考生,重新进行笔试一次,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对应卫生专业知识》一门 100 分。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9 月 2 日 5 点 30 分止。
2. 报名地点:县卫计局三楼活动室。
3. 报名时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 号)文件规定,收报名费 40 元。
(二)笔试
每个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对应卫生专业知识》一门,
1. 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岗位相对应卫生专业知识。
2. 笔试时间:201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00——11:00 《岗位相对应卫生专业知识》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技能测试):
县人民医院(助产、护理)要求先笔试后面试(技能测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1:2 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不足 1:2 的全部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设置总分为 100 分。笔试成绩设置为 100 分,按 50% 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设置为 100 分,按 50% 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最低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最低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资格复审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如果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如果考察不合格的,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6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 2016 年 9 月 2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除 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 号)执行。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布的《2016 年命题服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考务工作由县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公告由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7-67861444、678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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