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公告

日期:2017-05-16

为加强韶山市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今年,韶山市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36 人,其中韶山市卫计局下属乡镇卫生院 8 人,韶山市人民医院 28 人。岗位信息详见《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 1)和《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附件 2),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中国·韶山网」等官方网站查阅。

二、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年龄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 (1981 年 5 月 15 日至 1999 年 5 月 15 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 50 周岁以下的为 1966 年 5 月 15 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 1、附件 2。

(二)学历学位要求

1.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以及具备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 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按照《2017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2017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岗位专业的,由韶山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三)其他要求

1.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 2017 年 8 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2. 符合招聘 (引进) 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 2017 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 2017 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

1.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zrpta.com
2. 报名和缴费的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 (星期一)9:00—5 月 21 日 (星期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 (星期一)9:00—5 月 22 日 (星期一)12:00。

3.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 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2 寸正面电子证件照 (35×45 mm,jpg 格式,20kb 以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
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按每人 50 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三)9:00—6 月 2 日 (星期五)17:00。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于报名截止后公布,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

(四)重要提示

1.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通知、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一科,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 30%,专业知识占 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学、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医学人文学和心理学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 年 6 月 3 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笔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视具体情形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 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即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由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 上另行公告。
3.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 1:2 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
4. 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 2017 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 3),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 1:2 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 1:2 比例(人社部门核准)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 1 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1. 面试内容: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2.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 上另行公告。
3.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即面试的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A 类、B 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C 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韶山市人民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 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韶山市人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 韶山网 (http://www.shaoshan.gov.cn) 和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 7 天,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由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在韶山市卫计系统服务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韶山市卫计局人事股 0731-55682137,黄自强
韶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731-55690267,刘永忠

监督电话:
韶山市卫计局纪委  0731-55661110

附件 1. 附件1韶山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附件.xls
    2. 附件2 韶山市卫计系统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xlsx



                                                                                                    韶山市卫计系统 2017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含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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