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18-04-18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07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就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7名,详见附件1《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12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县人民政府、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网站发布,并在皖南医学院报名现场发布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 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条件见附件1。
 
3. 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的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07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到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2)所有报考人员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报名时须在《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8:00-10:00;
 
2、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及分值: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4、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高于1:1方可开考,个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各岗位招聘名额3名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名额3名(含3名)及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下午14: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和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合成后总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按有效岗位数等额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其余人员签订递补协议书。若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考察方式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对象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及时提交到潜山县卫计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计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列编、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相关要求
 
对在考察、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在潜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共同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卫计委:0556-8938519(人教科)
 
县人社局:0556-8958799(考试培训中心)
 
监   督:0556-8939069(驻县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潜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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