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医院 2018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日期:2018-05-14 来源:丁香人才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人民医院 2018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 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类别

学历要求

聘用岗位

人数

备注

临床医学

全日制医学院校(一本)

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妇产科、感染科、功能检查科

20

1.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麻醉学

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麻醉科

2

1.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口腔医学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口腔科

1

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医学影像学(诊断)

放射医学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影像科

4

1.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其中一名核医学方向

医学影像(技术)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影像科

4

 

药学、临床药学

2018年全日制医药院校本科毕业;

药学部

5

 

生物医学工程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医学工程部

2

 

康复治疗学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康复科

2

 

护理学

2018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

临床科室

20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2018 年及以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 2017 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 其他专业:2018 年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1990 年 5 月 14 日至 2000 年 5 月 14 日期间出生)。
 
4.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医疗集团组织,人民医院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靖江日报》、靖江市人民医院网站、靖江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 5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靖江市中洲东路 28 号、行政楼 303 室),联系电话:0523-84995951。
 
3.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电子邮 jjcph@sina.cn, 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专业名称。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人民医院 2018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 1、2);
 
(2)1 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2017 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考生,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靖江市人民医院 2018 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6. 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 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 3:1 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人民医院提出意见,经医疗集团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笔试
 
1.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下午 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4.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 1:3 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靖江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8 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 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 (报到证已使用)的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与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靖江市人民医院办理录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为 2018 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三年 (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录用
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995951(靖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3-84995115(靖江市医疗集团纪检)
 
0523-84995965(靖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靖江市人民医院网: www.jsjj1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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