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6-22

为满足乡镇卫生院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法[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共计划招聘22个岗位3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报考人员,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6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以下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资格)以上资格人员、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3)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岗位,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从2018年6月20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联系。
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和录入个人祥细信息。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小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资格证书。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直接交费,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报考。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5)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须于2018年6月30日16:00前提出申请,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7日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9月8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笔试分为6套笔试试题:(一)西医临床类、(二)中医临床类、(三)公共卫生类、(四)医技类、(五)药剂及药剂相关专业类、(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笔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笔试。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笔试岗位,须参加笔试。
4.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祥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2)命题、阅卷。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可在上班时间到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划定,并于2018年9月26日在河池人才网予以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考生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主管部门、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免笔试人员,可不受面试1:3比列限制,直接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人员对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的人员,用电话联系通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人员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中上旬。
5.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当场加题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由自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报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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