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本硕51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2-26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前身为咸阳地区人民医院,创建于 1939 年。经过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形成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医疗机构。 
 
根据咸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审定 2018 年市级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函》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学科带头人人数不限,硕士、本科岗位共招聘人员 51 名,其中硕士及以上 37 人,本科及以上 14 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服从工作安排,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学科骨干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8 年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表 1)的要求为准;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非 2018 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 2018 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6、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1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00
 
2、报名要求:
 
往届生须提供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3 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8 年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3 张、身份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陕西省外院校报考人员可登陆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平台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2)填写,并提交审核所需资料扫描件。(网报邮箱:yyrsk2010@163.com,报名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专业)
 
(2)现场报名:陕西省内院校报考人员须到医院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审核所需资料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市级公立医院(含咸阳市中心医院)自主招聘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 50 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共需缴费 50 元。(网报人员需在报名结束前联系人力资源部完成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5、开考比例: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 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个别特殊紧缺岗位,经上级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员,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个人诚信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自主招聘高级职称(含正高职称及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采取单独考核考察方式;硕士学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7 月 21 日)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 200 分,医疗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行政工勤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8 年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表 3)
 
笔试成绩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确认,如有资格不符或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面试(7 月 28 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 100 分。
 
行政工勤类岗位主要测试面试者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医疗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面试者专业能力、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3、综合成绩(7 月 30 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从高到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8 月 7 日至 10 日)
 
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者需在接到体检通知 10 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8 月 20 日至 24 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及聘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 2 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查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保持通信畅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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