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18-08-09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 号),经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医院等 4 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1 名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 2018 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 10 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将于季度末,在相关网站发布招聘进度、岗位空缺和调整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报名有效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 2)、近期 2 寸免冠照片 2 张。
 
(2)网上报名人员,请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近期 2 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学科),提供的材料须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确认已收到邮件。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者取得考评资格,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025-5805005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浦口医院 025-68552081
 
南京市浦口区浦厂医院 025-68552081
 
南京市大厂医院 025-56873010
 
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5-6997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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