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贵州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69人公告

日期:2018-09-05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充实到事业单位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 107 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汇川区、湄潭县事业单位人员 143 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市直事业单位 2018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1)、《汇川区事业单位 2018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2)、《湄潭县事业单位 2018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3)。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 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 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年龄在 18 周岁及以上 35 周岁及以下(1982 年 9 月 10 日-2000 年 9 月 10 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77 年 9 月 10 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 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 截止 2018 年 9 月 10 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 截止 2018 年 9 月 10 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7.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 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9 月 10 日上午 9:00-9 月 13 日下午 16:00(报名期间 24 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统一在网上报名。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闭卷),总分为 150 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 考试时间:2018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 考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点设在市辖区学校,报考汇川区、湄潭县事业单位的考点分别设在汇川区、湄潭县所属学校)
3.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向社会公布, 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 3:1 比例以内(含 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 1:1 或低于 1:1 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招聘单位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应聘取消。
 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 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 张。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须及时查看「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上发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其中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 1:1 或低于 1:1 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上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提出的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确定的本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技能、需要具备的相关工作能力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可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说课、实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面试方式详见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面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14668/index.html),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应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专人进行监督,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无效。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办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yrs.gov.cn/index.html)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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