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卫计局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的公告

日期:2018-09-07

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计划表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全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秀洲分院)、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医院(嘉兴市秀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共推出紧缺职位 10 个,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 10 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2.学习、工作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确定。35 周岁及以下的,为 1982 年 9 月 15 日以后出生;40 周岁及以下的,为 1977 年 9 月 15 日以后出生;45 周岁及以下的,为 1972 年 9 月 15 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 2018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和执业注册时间、工作时间、户籍所在地认定时间均截至 2018 年 9 月 15 日。

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截至 2018 年 9 月 15 日在相应机构工作的经历,且要求目前仍在岗。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1室(地址:嘉兴市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二楼西,新安国际医院北1公里处,公交线路:70路、85路公交车至秀洲区妇保院,或70路、119路公交车至木桥港村站点下)。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写明与招聘计划所要求条件相一致的岗位工作经历);

8.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9.其他反映个人工作岗位、经历和学术、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面试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由区卫计局统一安排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区卫计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等,则由面试考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xxgk.xiuzhou.gov.cn/zfxxgkml/qrkjw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体聘用手续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公布于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届时报名人员可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721485

监督电话:0573-8272193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25509(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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