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信阳光山县医疗招聘45人公告

日期:2018-09-13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 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 号)、《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18〕29 号) 等规定和要求,我县 2018 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40 名,特岗全科医生 5 名 (详见附件:2018 年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应届和往届毕业的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1:2018 年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职位表)。
 
(二)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 (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 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 年以上 (含 3 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 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光山县卫生系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3:00-6:00。
 
2、报名地点: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人事股 (地址:光山县三环路东)。
 
(二) 报名方法和要求
 
1、报名方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已通过资格考试合格的护理学人员需提供合格成绩单) 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 4 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 2018 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 (领) 馆教育文化处 (组)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2 日 (正常上班时间)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
 
免笔试和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的,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并在《光山县 2018 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 (含试用期) 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免笔试和不进行笔试的按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免笔试,特岗全科医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 笔试
 
笔试由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 100 分。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科,共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 30% ,《卫生基础知识》分值占 70%。
 
2、笔试时间:2018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 至 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且具免笔试资格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 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 分。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
 
(1)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于 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不进行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 4 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八、保障措施
 
(一)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 9500 元,补助 3 年; 本科生每人每年 6000 元,补助 5 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二) 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 4 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 (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4、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 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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