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江苏省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人才公告

日期:2018-11-19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启东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储备和建设,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 年江苏省启东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员 4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长期有效):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8 年 9 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1973 年 9 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 年江苏省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启东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内在册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17:30。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报启东市人社局同意后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也可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swjw2018@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由启东市卫计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程序。
 
2.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启东市卫计委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启东市卫计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放在面试考核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份;
 
2.2019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1 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 份。
 
(二)面试考核
 
面试由启东市卫计委组织实施。面试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启东市卫计委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启东市卫计委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9 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 2019 年 10 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在职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379、0513-68263311(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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