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公招公告

日期:2018-11-1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依次在广州、武汉、郑州、哈尔滨等 4 个地区设立考点,面向全国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2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 36 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港珠澳大桥开通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15 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7 年日照时数 1987.3 小时,降雨量 1719.5 毫米,平均气温 23.9 摄氏度。
 
二、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口腔医院等 7 家,以上招聘单位均为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gov.cn)详细了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含 2017、2018 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珠海生源 2017、2018 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 2017、2018 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 2 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符合条件的可凭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考点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 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2019 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广州医科大学(考点 1)、武汉大学(考点 2)、郑州大学(考点 3)、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 4)」的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考点 1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形成《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考点 2)》后,在考点 2 进行招聘,依此类推。各考点报考《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各考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1 现场报名:2018年11月20日14:30—17:30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 10号楼4A 梁老师:020-37103092
刘老师: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2018年11月21-22日09:30—17:30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 12号楼5A、6B(21日);12号楼5A、5B(22日)。
2 现场报名:2018年11月23日9:30-12:0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3教302 宋老师:027—68759364
刘老师: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2018年11月23日14:30—17:3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8教8001、8002
3 现场报名:2018年11月24日14:30-17:30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医学院(东区、老河医大)第二教学楼401 刘老师:0371-66913301
刘老师: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2018年11月25日9:30—17:30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医学院(东区、老河医大)第二教学楼401、405
4 现场报名:2018年11月26日9:30-12:0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47号教室 谷老师:0451—86664885
刘老师: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2018年11月26日14:30—17:3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47、48号教室
 
 
 
3. 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计划生育证明或《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1 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
 
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9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17 和 2018 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珠海生源 2017、2018 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层服务项目有关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017、2018 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各考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等待安排参加面试。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点招聘计划。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 1:3 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妇科、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在各考点分别进行,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 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 实践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在现场进行公布初定人员名单和进行资格复查,与资格复查通过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注】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名单,于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市卫计局网站上统一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 2020 年 1 月 31 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 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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