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将迎来超严打击

日期:2019-07-12
《2019 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7 月 10 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发布了《2019 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申请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至 8 月 9 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对象为苏州市吴江区的零售药店。
 
实际上,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苏州市区 2019 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的申请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31 日(工作日)。申请对象为注册地在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的零售药店。
 
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始,苏州市大部分零售药店已正式开始受理药店医保定点申请。
 
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
 
根据苏州市人社局要求,2019 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苏医保办〔2019〕52 号)中规定的条件。
2. 应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与之对应的《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3. 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全员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定条件。配备 2 名及以上具有执业或从业药师执业资格且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
5. 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 1000 种,并具有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6. 医院内设零售药店销售价格不高于医院药品价格。
7. 单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无严重失信行为。
8. 无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未满 36 个月的情形。
9. 无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得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情形。
 
杜绝执业药师挂证
 
自国家药监局发文开展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动后,各地开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
 
近日,据江苏省药监局消息,经过阶段整治,截至目前已有 34 家药店主动停业整顿,32 家药店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本次「挂证」整治中,有 356 名执业药师主动变更注册,252 人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可见,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然而,杜绝执业药师挂证,不仅仅有整治,还有医保的约束力。
 
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全员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此外,零售药店如果是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则 36 个月之内也就是 3 年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国家药监局也明确指出,有关部门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并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众所周知,对于定点零售药店来说,能不能进医保,是营业额能否提升的关键。而在购买社保这一项硬性要求下,药店若想申请医保定点,必须摒弃执业药师挂证。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医疗业务招聘 医疗合作招聘 药品进口招聘 中医刮痧招聘 中医财务招聘 医药储运招聘 药物经济招聘 脑科销售招聘 全科临床招聘 家用医疗招聘
丁香人才二维码

微信找工作

服务号二维码

扫码查询应聘进度

意见反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