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

日期:2021-03-18
绍兴文理学院下属事业单位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市立医院) 是绍兴文理学院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医院总建筑面积 12.5 万平方米,职工近 1,700 人,其中高级专家 250 余人,硕博士 120 余人。拥有一支有较高水平的医教研专业队伍。
 
医院学科齐全,开设 40 个临床科室、8 个医技科室及 4 个研究所。全院配有 2 台 1.5T 磁共振仪(MRI)、1 台 128 层 CT、2 台 64 层 CT、2 台 16 层 CT 及 DSA 等先进仪器设备。熟练开展腹腔镜下胃癌根治术、肝 VIII 段肿瘤切除术、胸腔镜下肺癌根治术、全膝关节置换术、超微经皮肾镜去石术、颅内胶质瘤切除术、冠心病冠脉造影、支架植入术、超声下乳房旋切术等三四类手术及先进技术。
 
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其他条件
外科医生 8 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临床医学等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或临床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医院工作经历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市级领军人才以上及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双一流大学硕士以上学历及海内外博士优先。
内科医生 8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等
耳鼻咽喉科医生 2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等
妇科医生 2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等
儿科医生 2 儿科学、临床医学等
急诊科医生 1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等
麻醉科医生 1 麻醉学、临床医学等
病理科医生 2 病理学、临床医学等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等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业务能力。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1983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在职人员可放宽到 45 周岁以下(1973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人员放宽到 50 周岁以下(1968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
 
5. 户籍不限。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 2019 年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 (含院校招聘拟聘人员);
 
2. 现役军人;
 
3. 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样张见附件1>的除外)。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 2019 年 9 月 16 日,考生可直接去招聘单位或通过邮箱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9 月 30 日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生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在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综合成绩按专业测试 50%、面试 50% 的比例构成。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如有拟录用人员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 3:1 以上比例进行考试,比例不到 3:1 的进行岗位核减。市级领军人才以上及学科带头人、双一流大学硕士以上学历及海内外博士等优秀人才及紧缺岗位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降低比例。
 
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对象。综合成绩在 60 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 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进行考察。
 
体检及考察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4. 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视作放弃。
 
在职人员在确定聘用之日起,1 个月内不能终止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低于 6 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3. 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按市委市政府、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最新人才政策执行。
 
4.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登录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5. 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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