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日期:2021-03-18

为适应我院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我院将于近期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到我院工作。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亚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实施方案》(三府办〔2015〕272号)和《三亚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府办〔2015〕2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聘用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所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合同制的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由院领导、人事、纪检和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龄要求:医生、医技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初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殊岗位年龄要求详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年龄测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丁香园等网站全年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全年(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023969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籍证明或学校证明;

(3)所报岗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

(5)填报《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6)1张小2寸彩色近照;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等材料。

4.报名方式:

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syfyrczp@163.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专业);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39号三亚市妇幼保健院19楼人事科(1913室),电话:0898-88023969  

5.资格审查及其他注意事项:

(1)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所提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3)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岗位需求与执业类别一致,且从事相应专业3年以上者,不受专业要求限制。

(三)考试

1.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40%,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的整体情况确定。

2.总成绩=面试60%+笔试40%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以录用。

5.因考生书面放弃体检、放弃录用资格产生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如笔试成绩也一致,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进行加试,最后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

   7.未达考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

1.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参加体检人员,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该职位按高低顺序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公示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3年内未能取得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过程须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023969

附件: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doc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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