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

日期:2021-03-1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 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 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 号)精神,2019 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130 名,其中: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编人员 11 名,不进编人员 1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0 月 28 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78 年 10 月 28 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3 年 10 月 28 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50 周岁以下(1968 年 10 月 28 日后出生); 
(三)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 
1.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3.2017、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就业并于 2019 年结业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四)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 2020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 
1. 现场报名 
(1)时间:11 月 4 日~11 月 6 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 
(2)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延陵东路 168 号金贸大厦 10 楼 1008 室人事科 
(3)报考人员携带《2019 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2. 邮箱报名 
(1)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 11 月 6 日 17:00 截止,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直接投递《2019 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名。 
(2)招聘单位对邮箱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 201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不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注:请勿多报,报名截止 72 小时内,卫健委对报考岗位进行汇总比对,多岗位报考的考生将被要求重新确认。 
3.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 
5.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组织 
1.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 5 个工作日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 
2. 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考试合格线详见各单位公布的考试具体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 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录用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毁约,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进编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不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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