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

日期:2020-03-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号) 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 号) 及及太湖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组字〔2020〕7 号)文件规定,现就 2020 年度太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计 25 人)
 
本次招聘临床医学等岗位计划数共 25 个,入事业编(周转池)。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年龄: 28 周岁及以下(1992 年 3 月 20 日以后出生);
 
(五)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所对应的学位证书;属 2020 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 本县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20、21 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应规范填写报名表格。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 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须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或扫描件要清晰完整)。
 
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 报名表;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二代);
 
3. 本人毕业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 本人学位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 属全日制 2020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医院招聘工作组成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 17:00 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根据报考情况,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手机短信的方式)
 
(二)面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方式,必要时采用网络面试。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三)注意事项: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面试形式及要求确定后,及时在太湖县医院网站公布并提前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严格按照面试的相关规定组织面试工作。
 
七、成绩
 
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 70 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替补等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予以确定。
 
八、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太湖县政府网站、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入围考察人员,可立即参加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及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附件:1.岗位表.xlsx 2.报名表.docx      附件:1.岗位表.xlsx 2.报名表.docx      

 

附件:1. 岗位表.xlsx  2. 报名表.docx        

 

 

附件:1. 岗位表.xlsx  2. 报名表.docx        

 

 

附件:1. 岗位表.xlsx  2.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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