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仙居县医疗卫生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日期:2020-11-23
为满足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优秀专业人才的需求,经相关部门批准,仙居县人民医院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开招聘会,拟招聘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1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2 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 年仙居县医疗卫生单位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2021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21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本科毕业生,年龄 30 周岁以下(1991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2021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预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时止。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联系电话:0576-87772937。同时打印一份并贴上照片,于现场审核时提交工作人员。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 9:00-12:0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已预报名考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021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 (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证件照 1 张。
(二)资格审核
在高校现场报名点,县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各职位现场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 1:1.5 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否则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药剂 A1、临床 A1 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三)组织考试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参与监督。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或《医学综合基础》,具体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全部客观题,单科成绩为 100 分。
2、面试。面试采用医学知识结构化面试(药剂 A1、临床 A1 岗位增加专业知识提问),面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签约、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 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的,将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办理签约手续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签约)。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 1:1 比例确定签约对象。
药剂 A1、临床 A1 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 1:1 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签约)。
签约对象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签约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前,放弃签约的,相关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逾期未签约的视作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签约之后,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已签约人员一年内不得再参加仙居县卫生健康系统其它场次的事业单位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仙居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县卫生健康局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2、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不包括规培期)。卫技人员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 5 天内向仙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0576—87797026。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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