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4-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1 年度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 69 人,纳入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 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文章、课题分类等要求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 [2016]1 号)执行;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硕士毕业生 35 周岁以下(1985 年 4 月 23 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我院人力资源部;新进职工待档案到人力资源部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 截止 2021 年 5 月 11 日,报考方式可电话咨询。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丁香人才简历附件形式投递简历。并注册登录「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所有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 资格初审:医院对报考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聘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 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人力资源部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下面第五条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出具的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提供学校出具的与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的证明)、课题(提供课题批复文件,参与人还需提供课题申报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论文(SCI 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工作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4)二寸照片 2 张;
(5)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应聘登记表》并本人签字。
其中:① 属 2021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③ 对于要求提供住培证的招聘岗位,若报考人员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则提供职称证书。
以上各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者与招考人数比需达到 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结束当天 16:00-17:00 到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所有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统一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等环节组成。
1. 统一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需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 90 分钟/科,满分 100 分。
笔试科目:详见招聘岗位表。英语试卷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课程;护理学综合内容包括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教育等课程。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
2. 专业测试。采取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不少于 7 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官组指定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专业测试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第一,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不能透露姓名、籍贯、导师等个人信息;第二,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专业测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②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③考生抽签决定顺序,在专业测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④结束后,考核专家分别对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两项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1)技能考核:考核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时间 5-10 分钟/人。
(2)结构化面试:考核考生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综合分析、组织管理、人际沟通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满分 100 分,时间 10-15 分钟/人。
招聘考试各环节实行回避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为应聘人员的研究生导师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上,确保我院 2021 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具体日程时间安排待医院研究确定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请密切关注!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 60%、技能考核成绩占 20%、结构化面试占 20% 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折合后总分或技能考核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聘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非本院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公示
将通过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学校人事处,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公示。

十一、签约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学校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 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2871779(院纪委)、0553-2871913(院人力资源部)。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 10 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周老师、禹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913
特此公告。

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 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硕士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xlsx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硕士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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