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 2021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5-21
应急总医院为应急管理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医学救援、国际医疗救援、医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职责,开展急诊急救、基本医疗服务、康复医疗等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 2021 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77 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47 名(京内生源 37 人、京外生源 10 人),社会在职人员 30 名。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1《应急总医院 2021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2《应急总医院 2021 年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学历;
4. 身体健康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2. 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 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要求大学本科不超过 26 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岁(即本科为 199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 199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 198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4. 应届高校毕业生正式入职前需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校期间成绩优良。
(三)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 社会在职人员一般要求中级职称不超过 40 周岁、高级职称不超过 45 周岁。
3. 社会在职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5 月 14 日下午 5 时,登录「应急总医院 2021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到考试环节。笔试开考比例为 3:1,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 60%,面试成绩占比 40%。
1.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必须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和 3:1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查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必须达到 80 分以上(含 80 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岗位数 2: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出现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或者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将由人事处电话通知,并告知体检和考察有关要求。
(五)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为我院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医院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三)相关信息将在应急总医院官网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手机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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