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吉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公告

日期:2021-07-23
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进一步保障安吉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安吉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服务安吉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医疗机构等引进一批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安吉县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二、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人数7名,均为事业编制。重点引进临床医学等专业的高级职称人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具有符合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副高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职称证书须在2021年7月21日前取得。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享受政策及待遇
直接聘用为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
 
五、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6时止,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①《2021年安吉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2021年安吉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报名方式:
①直接报名:准备以上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各用人单位;
②网络报名:浙江省安吉县中医医院(点击投递)
 
(二)面试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按照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匹配度、获奖情况、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择优提出面试入围人选,提交面试人选表,面试人选比例不超过1:3。量化打分成绩不列入面试成绩。
2.组织面试:经县人力社保局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后,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同意,由各用人单位发送面试通知。面试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具体通知)。
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
安吉县卫健局统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拟录用资格。
 
对于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即时取消拟录用资格。考察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五)见习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用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安排见习,如提前安排拟录用人员见习的,须签订见习协议,见习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出具见习鉴定报告。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见习环节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已面试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见习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吉县委组织部、安吉县人力社保局、安吉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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