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22年引进博(硕)士等 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日期:2022-03-10
梅州市2022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
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创新创业,经研究同意,现将梅州市2022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三)硕士研究生(除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外,其他岗位面向部分高校引进,高校范围见附件5)、技师;
(四)放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限制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计划
(一)企业人才需求419人。
(二)市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317人,嘉应学院需求150人。
(三)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引进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均纳入引进计划。
(四)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引进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本公告关于国籍、专业、需求数量、报名截止时间等限制,根据应聘者专业及个人特长,由市委组织部推荐给用人单位(或应聘者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以双向选择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以后出生);其他引进人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公告之日社保参保状态为准)、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年的人员可以报考,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规、违纪或接受组织调查未结案,或组织、人社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认定不适宜引进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五)曾享受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经济待遇。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人才政策经济待遇外,市给予15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
2.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
3.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4.安居保障。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梅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配偶安置。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梅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三)硕士研究生、技师
5年内每年给予4万元生活补贴,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四)放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限制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5年内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及上述(二)(三)(四)类引进人才可享受入住市人才公寓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以上补贴(补助)均为税前。
五、引进方式、程序
(一)事业单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梅州市2022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zswrczp2022/)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用人单位确定并反馈报考人员)。
  填报“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年的人员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写明“本人属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或本人属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年的人员,自愿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在高校范围(附件5)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除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外的岗位。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用人单位反馈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面试前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4.综合考核
博士岗位考试时间和方式灵活安排,可随到随考,由用人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
其他岗位综合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加心理素质考核(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笔试或实操考核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某一岗位不足3人报考的,用人单位视应聘者综合素质等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聘用,确定不予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5.择优调剂
市县组织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报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择优调剂。
6.体检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企业
企业岗位人才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应聘者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内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
原在我市工作,已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梅州市外工作累计满1年的,可纳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梅市人才办〔2018〕1号)引进对象范围,须提供与市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以及与我市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250302)。
(六)联系电话(区号0753)
市直单位:2250302;         
梅江区:2196966;            梅县区:2589966;
兴宁市:3263761;            平远县:8899336;
蕉岭县:7873761;            大埔县:5525211;
丰顺县:6886391;            五华县:443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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