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4-25

根据医院实际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药剂科药师1名;

2.临床护士8名;

3.导诊陪检护士5名;

4.人事科干事2名;

5.财务科会计2名;

6.收款处收银员2名;

7.小车班司机2名;

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东港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汇总表》),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7月31日(含)。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报考的岗位;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 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下午16点整;

2.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东港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如有多个学历需全部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照片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dgszyyrsk@126.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人事科干事+王XX”。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报考人员需加入“东港市中医院2022年招聘群”微信群(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

 

 

四、资格审核

1.线上审核

医院对报名人员上传的岗位相关资历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或微信群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到电话或微信消息产生后果由本人负责);

2.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须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档案审核

公示之前,需提供个人档案原件审核(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档案调回东港人才中心后提供),如发现档案中有违纪处分材料取消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五、考试程序

各级各类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1:2比例的,需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比例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1:2比例的,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程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开始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直接面试人员未达到及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3.录取:

(1)按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被录取人员如果放弃录取资格,由院党委办公会议研究是否同意按名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中发现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由医院医疗专家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审核后确定是否同意聘用;

2.对体检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考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东港市中医院聘用制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保险,考核上岗后,参与医院绩效分配。

九、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当日提供24小时有效核酸结果。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非考试(面试)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考试(面试)期间考生要保持距离,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录取人员必须在录用后15日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录用。

招聘咨询电话:0415—6685025;0415—66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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