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 2022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告

日期:2022-06-24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儿科、内科、检验科共 3 个岗位 5 个在编名额。

所有面试合格者,直接签约入编。(报名表见附件)
 
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 普通高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年龄 18~35 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网上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 17:00。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2. 资格初审。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6 月 28 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三)资格复审与体检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需上交须提交以下材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 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 2 张。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 (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 (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五、医院简介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 1980 年,是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是嘉兴市首家被省卫生厅授予省级示范妇幼保健规范工作 (门诊)单位。医院承担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项目。2018 年 8 月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挂牌「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单位」。
新的平湖妇保院位于平湖经济开发区,2020 年 6 月全面开工建设,投资 5.74 亿,建设用地 62.8 亩,建筑总面积 6.2 万余平方米,设置床位 300 张,将于 2022 年 12 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新院总体定位为:以妇科、产科、儿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为主体,内科、外科、中医科等其他相关基本医疗为辅;以重症医学 (ICU)为技术支持的「大专科、小综合」格局,最终成为一家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指导于一体的多功能数字化三级妇产科医院。
因医院建设发展需要,平湖妇保院从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招聘人才入手,三年内计划招聘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等临床及医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300 人。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咨询电话:
0573-85023587、85112027,85111683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
0573-851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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