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彭州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日期:2022-08-03

彭州市 2022 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232 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招募医疗卫生岗 220 个(含疫情防控应急岗 35 个),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招募校医辅助岗 12 个,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服务时间为 3 年。疫情防控应急岗服务时间为 1 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 3 年。

02
-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占招募人数的 60% 以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 2021 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
03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 (专) 科学历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1992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7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 40 周岁 (1982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 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04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
成都人事考试网:「您即将跳转至第三方链接,活动中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请知悉,丁香园将不承担此第三方链接中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责任」 cdpta.cdhrss.chengdu.gov.cn
05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 9:00 至 8 月 7 日 17:00
资格初审:2022 年 8 月 2 日 9:00 至 8 月 8 日 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 年 8 月 9 日 12:00 至 2022 年 8 月 9 日 24:00。
面试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开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面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原公告渠道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进行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等招募流程的,责任自负。
06
-报名程序-
网上注册: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 jpg,像素为 102(宽)×126(高),大小在 20KB 至 160KB 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招募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请考生务必填写「证件号码」、「出生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考生类别」、「是否服从区域内调剂」、「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户籍所在派出所」、「家庭详细地址」,在「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所属招募对象类型」务必准确填写对应序号:1. 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2. 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 2021 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 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4.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务必填写「奖惩情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交后,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附件。附件内容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注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 2021 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方可通过资格初审。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彭州市卫健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 1 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确定报名:
审核通过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自己删除信息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考生原则上只限报一个招募岗位。同时务必勾选「是否同意区域内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单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单位的权利;勾选「是否同意岗位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报考单位的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自动放弃选择报考单位其他岗位的权利。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07
-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原件校验)
1. 资格复审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 7:00-8:00
2. 资格复审地点:彭州市实验小学(彭州市天府中路 57 号)
3. 资格复审内容需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 2022 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 2021 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可查询打印);
(6)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4.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
2. 面试地点:彭州市实验小学(彭州市天府中路 57 号)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上午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于 8:00-8:30 进入候考室。
4.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5.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招募。
6.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08
-体检安排-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彭州市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09
-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不予招募。
10
-选岗及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根据各服务单位志愿者名额分配情况,依次进行选岗,并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不愿意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可根据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11
-调剂-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组织同意调剂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选岗、体检、公示、签订协议。
12
-岗前培训及正式上岗-
8 月 31 日前,由彭州市卫健局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9 月 1 日,招募人员到服务单位报到。
13
-其他事项-
请考生随时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募有关工作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需特别注意事宜:审核通过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自己删除信息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14
-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一)生活补贴。服务期间享受生活补贴,其数额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中专生 0.45,大专生 0.5、本科生 0.55、研究生 0.6。
(二)考核奖励。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增发 1 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 2 个月生活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和奖励。
(三)社会保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五)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一)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 (街道) 及以下 (含社区) 服务满 2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 加 4 分,服务满 3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 6 分; 在其他机构服务满 2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 4 分,服务满 3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 6 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二)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 3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彭州市的镇 (街道) 事业单位工作。
(三)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 3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 1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成都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 5 分。
(五)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 (街道) 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六)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 3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 (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八)应急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 (街道) 及以下 (含社区) 服务满 1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 加 2 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 1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 2 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九)应急岗位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彭州市的镇 (街道) 事业单位工作。
15
-纪律与监督-
招募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项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8-69038100(市卫健局)
监督电话:028-69038099(机关纪委)
 
▽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市人事考试网:
cdpta.cdhrss.chengdu.gov.cn
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42840/zwgk_list3.shtml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须知)
1. 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 1 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 考生进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 (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者方可进入。
3. 省外来 (返) 我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 (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 24 小时); 省内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提供 48 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复审 (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1) 活动前 10 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人员;
(2) 活动前 7 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3) 无疫情发生县 (市、区、旗) 来 (返) 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 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
(5) 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 已治愈出院,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7) 活动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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