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3-02-22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开展2023 年第一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人数         此次招聘单位为德清县武康健康保健集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开展2023 年第一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人数
        此次招聘单位为德清县武康健康保健集团德清县人民医院和德清县中医院,以及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设岗位11个,计划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6名。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 取得博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人才;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段录取。
本次招聘对象仅限在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聘现场报名的人员,德清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辞职、解聘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 2 月 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或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职称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受理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8:30-11:30。
2. 报名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德楼广场。
3.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填报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4. 报名材料:
(1)《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可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5.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面试评审资格及聘用资格。
6. 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或者招聘现场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德清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张老师、屠老师,电话:0572-8811306;德清县中医院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72-8283672;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范老师、解老师,联系电话:0572-8820439;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955。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可报考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结合《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三)面试评审
本次面试在招聘现场组织开展,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1.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14:00开始。
3. 面试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占总成绩的70%,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通过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2. 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提供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健康保健集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四、政策支持
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附件3)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生活)补贴、工资外津贴和就业补贴具体如下:

注: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夫妻双方可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以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公告为准。考生可在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包括考试成绩查询、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不适用于调离德清县重新引进的卫生人才。
(四)本公告由各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0572-8065790,8886007
 
附件: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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