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2023 年 6 月招聘公告

日期:2023-06-21
「集聚英才,共筑高地,深职有你,共创未来」。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教育事业的海内外人才加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充分施展才华,携手共建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岗位:10 人,详见《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1》(附件 1)。
 
2. 硕士等其它岗位:6 人,详见《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2》(附件 2)
 
二、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93 年,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对接国家所向、深圳所需,秉持「德业并进、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连续八年获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首位,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2019 年,学校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双高计划」首批 10 所 A 档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3 年 5 月,教育部公示,拟同意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现有留仙洞校区、西丽湖校区、官龙山校区、华侨城校区、深汕校区等五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4500 余亩,总建筑面积 110 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 2200 余人,在校生 2.7 万余人。
 
学校设有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传播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务外语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数字创意与动画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教学单位,建立 15 个专业群,开设专科专业 88 个。
 
学校立足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5 个、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 8 门,近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6 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6 项,2018 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1 项,实现了广东省各级各类教育在特等奖上零的突破。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107 部,获全国教材建设奖 3 项,其中特等奖 1 项。学生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 3 枚;近五年,获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28 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获奖牌 18 枚(其中金牌 8 枚),在国际基因工程大赛中连续四年获全球金奖。累计培养毕业生 17.5 万余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7% 以上。
 
学校积极推进多元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华为、比亚迪等 500 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特色产业学院 17 所,建成全国首家经华为认证授权的 ICT 学院支持中心,与 39 家行业龙头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探索构建的产教深度融合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向全国推广的「深圳经验」。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625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占比 42.0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比 44.8%,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176 人。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近五年累计不低于 6 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的「双师型」教师占比 90%。现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 500 余人次,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 2 名、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 2 名、国家级教学团队 4 个、全国技术能手 6 名;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5 名、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 2 名、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 名、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3 名、珠江青年学者 1 名、省级教学名师 8 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4 个、广东省技术能手 19 名、南粤技术能手 1 名;引进诺贝尔奖团队 1 个、院士团队 4 个、杰青团队 5 个,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
 
学校坚持「立地顶天」的应用科研导向,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33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2 项;累计科研到账经费超 7 亿元,横向技术服务与培训年均到账经费 5200 余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和 PCT 专利 382 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107 个,技术研发和服务覆盖中小企业近 2000 家;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12 项,其中国家级 3 项,省部级 9 项;立项省部级科研平台 27 个,组建 5 个院士工作站,成立 12 个应用技术创新中心、10 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 个高端智库和创意中心。在 2022 年度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中以显著优势排名全省第一,自然指数排名连续两年位于全国前 200 名。
 
学校全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全球治理。与 41 个国家和地区的 186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成 9 个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10 个国际职业教育平台。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合作举办 5 个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计划亚非研究与培训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全球联系中心」,成功申请国内首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技术教育数字化」教席,「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研讨会、现代职业教育中国实践百人论坛等永久落户学校。「中文+职业技能」境外人员培训数达 20 余万人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业人员和政府官员培训达 2000 余人次。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构建立足湾区、辐射全国的社会服务体系。现已形成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面向职业教育开展师资培训,面向边疆民族地区开展东西协作,面向退役士兵、新型农民、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继续教育,面向全体市民开展终身学习服务的工作格局。近五年社会服务年均非学历培训近 7 万人次。持续对口帮扶全国 15 个省、自治区的 208 所中高职院校转型升级。全面服务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连续七年驻点河源开展对口帮扶。服务市民技能提升需求,建成 5 个行业培训学院、3 个社区学院,获评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校肩负改革攻坚和创新突破使命,取得了一系列示范性建设成果。2001 年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优秀评估,2003 年首批通过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9 年首批通过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国家级示范校评估,2016 年首批成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 年首批入选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方式
 
1. 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 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 现役军人;
 
10. 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注册并登录以下网址报名:「您即将跳转至第三方链接,活动中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请知悉,丁香园将不承担此第三方链接中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责任」https://sign.2eju.com。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分别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
 
1. 报名附件(必填):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须上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文字材料(选填): 业绩、科研成果、获奖等上传佐证材料(视岗位要求提供,无要求则不提供)。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755-82472663,0755-25826015。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中午 12:00。
 
(4)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 2023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3)。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 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通知考核。
 
3.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具体如下:
 
(1)博士(副高):部门面试+学校面试。
 
(2)硕士:笔试+面试。其中,部分实操类岗位、艺术体育类硕士岗位先面试后笔试。
 
普通类硕士成绩计算方法:笔试 40%+面试 60%。艺术、体育类硕士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面试成绩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校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
 
4. 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5. 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6. 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职手续。
 
四、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1. 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员额制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和一线专职研究人员按预聘-长聘制聘用管理,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按聘任制聘用管理。
 
2. 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3. 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4. 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五、执行回避制度
 
1. 凡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2.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务必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 4)。
 
六、其他事项
 
1. 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3. 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 1 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2023 届应届毕业生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 1 个月内与学校签署就业协议。
 
七、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6-0755-26019490
 
电子邮箱:renshi@szpt.edu.cn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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