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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才汇南粤 | 东莞市长安医院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5-10-10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我院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莞市长安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 11 名。应聘人员可通过丁香人才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 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对应职称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报考地或单位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报名首日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追究责任。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岗位表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层级。
(六)岗位表中涉及要求具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的,可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或者提供社保凭证;岗位表中涉及具体科室工作经验或者具体工作经历的,要求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七)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八)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0769-86229999-6293。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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