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日期:2024-04-0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占地面积 827 亩,建有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与康复学院、口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 10 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17 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 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 年满 18 周岁、35 周岁及以下(即在 1988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 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24 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 8:00—4 月 10 日 17: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 1—2 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 4 月 22 日 8:00 后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时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 1 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59502。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等届时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招聘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24 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A 卷》;
4 月 27 日下午 2:30—4:30《医学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具体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24 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55 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 1:3 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招聘信息通知。
2. 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为合格。
专业面试:为专业讲课(片段式教学),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方式与原方式一致,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学校聘用通知 15 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1. 起止时间界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
岗位条件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等,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天。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提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证明)。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 号)界定,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专业、学历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 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儿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儿科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该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https://www.zzwzy.edu.cn/rszp/wjxz.htm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下载),否则取消复审资格。
 
4.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 2 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 3 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 2—6 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 2、3 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 9 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 2、3 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 4 至 6 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 7 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 13 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 8 分;服役满 9 年至 12 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 6 分;服役满 6 年至 8 年的复员士官加 4 分;服役满 3 年至 5 年的复员士官加 2 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 3 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 2 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 1 分;伤残士兵另加 3 分;对长期(5 年以上,不含 5 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 3 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 5 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 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4 月 30 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https://www.zzwzy.edu.cn/rszp/wjxz.htm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下载),报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 3:1 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以网站公告为准。
6.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 17:30 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8.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前(体检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不超过两轮,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9.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10. 报考人员在接到学校发出的调档通知书,3 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学校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 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
 
十二、其他
1.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2.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 监督电话: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委电话:0596-2559660。
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6-2049362。
4. 招聘工作咨询
电话:0596-2559502
邮箱:zwy2559568@163.com
本方案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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