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择优签约卫技人员公告

日期:2021-07-0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卫健〔2021〕12号)和《关于2021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0〕52号)精神,现将2021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单位为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及各镇分院,共设招聘岗位28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择优签约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德清县卫生健康局(点击可投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认定以2021年7月20日为准,2021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5.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择优签约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符合《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卫健〔2021〕12号)文件的医疗卫生人才;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3)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4)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政府或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校级二等奖学金2次或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3次。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进行签约:
 
(1)2020、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愿意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岗位以《2021-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为准(详见附件2);
 
(2)2020、2021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愿意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麻醉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历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不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的历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2. 愿意从事急需紧缺岗位(详见附件2)的,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3.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四、不列入择优签约对象人员
 
1. "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21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历届违约或辞职的定向培养生。
 
2.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择优签
 
 
三、择优签约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
 
2. 报名地点:
 
德清县人民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20号,德清县人民医院1号楼8楼822室,联系人: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 
 
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德清县新市镇济民路1号(钱家桥路6号),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3楼(行政一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 。
 
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北路268号,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72-8820439, 。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273号,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955、0572-8683938 。
 
3. 报名资料与审核: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0届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历届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三好学生证或奖学金证等)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量化评分×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湖州·德清—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deqing.gov.cn/zqdh/dqxwshjhsyj/index.html)"通知公告"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历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择优签约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四、政策支持
 
1.对符合《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卫健〔2021〕12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德清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德卫健〔2019〕136号)文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予以3~10万人才经费补助。
 
3.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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