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日期:2022-11-17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 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州市中医医院、广州市针灸医院)建院于 1931 年,原身为广州市警察医院。1949 年更名为广州市公安医院,1956 年更名为「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960 年更名为「广州市中医医院」,1995 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20 年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中西医临床学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医院一直秉承「中医为本,西为中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办院宗旨,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以「艺精德高」蜚声杏林,荣获「省文明中医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全国十大公益医院」等称号。2021 年成功被遴选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2022 年我院项目——以针灸为特色的优质高效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被选为《广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八个子项目之一,获得中央资金资助。
        医院有荔湾区珠玑路(总院)、白云区横滘二路(同德围分院)两个院区及同德围、五羊新城两个门诊部。编制病床 722 张,开设专业科室 20 多个,专科(专病)80 多个。总建筑面积 12.2 万平方米的天河新院区拟于 2022 年开业,该院区预计开放床位 1000 张。
        目前医院在职人员 1350 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00 余人,省、市名中医 13 名,博士生导师 4 名、硕士生导师 53 名,教授 68 名,副教授 61 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3 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10 名,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 1 名,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 1 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 1 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1 名,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 3 人,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14 名,广东省名中医师承项目指导老师 21 名、继承人 40 名,广州市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53 名。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 1 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 6 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 5 个。
        2021 年 1 月,经广州市委编办批准,医院加挂广州市针灸医院牌子,2022 年成立「国医大师石学敏院士工作室」,引进 973 首席科学家成立「首席科学家许能贵工作室」,朝着建设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针灸医院进发。医院牵头成立广州市针灸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广州特色针灸医院「1+N」建设方案,目前已完成联盟医院遴选。
        医院长期注重中医药特色建设,拥有国家中医药局重点专科 4 个(针灸科、肿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 3 个、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1 个、广东省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8 个、广州市中医高水平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 个、广州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2 个、广州市重点中医专科(专病)4 个、广州市中医名科 4 个、广州市特色专科培育项目 7 个。
        近年来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局级科研项目 200 余项,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000 多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33 项,科技成果奖励 16 项,在中医药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
        2022 年 6 月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截至 2022 年 5 月,学院内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21 人,高级职称占 61.9%。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3 人次,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1 人,国家及省部级教学团队 6 个。获得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主编国家级教材 2 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教学课题 34 项。毕业生的中西医类执业医师通过率连续两年稳居位居全国第一。
        随着医院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内涵建设的不断加强,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将竭诚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拟招聘医疗急需专业人才 32 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2 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 1)。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 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和年龄要求,对特别优秀的,在启动引进前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 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 号)要求的基本条件;
7.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的;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3.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其他说明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 2022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 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 年 10 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住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期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 年 12 月 1 日 00:00 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 24:00。
2. 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 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9:00 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3 日 9:00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7:00 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 20 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核评价等工作。详见《广东省 2022 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附件 3)、广东省 2022 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 4)。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2022 年毕业生应承诺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配合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六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附件: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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