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基本要求
1.精神医学类专业,博士学历;
2.取得相应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
具体待遇情况沟通面议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6日至2007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5.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工作地址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运河路南侧

点击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