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

待遇:面议。入事业编制,按照人才层次享受相应购房补贴或安家费,科研基金 1:1 配套。
基本要求:原则上 50 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三甲医院 5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过科室副主任(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在知名高等院校直属医院担任科室医疗组长、具有技术专长的优秀人才。特别优秀者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1、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 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购房补贴:50 万元;
2、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省「333 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购房补贴:30 万元;
3、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购房补贴: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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