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惠州市中医医院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18-03-16
因业务发展需要,惠州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2 名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1)
 
三、薪酬待遇 
 
不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惠州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及聘用见习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止。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式: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7 日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 2)及《2018 年惠州市中医医院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附件 3),以电子邮件(以「应聘职位代码及专业+姓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rsk2189982@163.com。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惠州市中医医院东江新城院区十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本人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书、合同书、学历认证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 2)到惠州市中医医院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40%。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申请免笔试者需提交免笔试申请书。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面试 
 
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6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分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30%。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根据实际情况,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需参加临床科室考核后方可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临床科室考核的方式是:应聘者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 3-5 天的临床科室考核。临床科室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水平测试的参考依据,不列入专业水平测试分数。 
 
面试提问评委由 7 人共同组成,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 9 人共同组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
 
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提问成绩×5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再另行决定是否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 7 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2018 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 5 日内立即到岗工作。 
 
五、联系方式           
 
惠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东江新城院区),咨询电话:0752-2756812。 
 
监督单位:惠州市中医医院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752-2756019。 
 
附件: 
 
 
 
 
2018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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