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3-25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1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 800 张,实际开放床位 968 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 24 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 60 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 1207 人,高级职称 351 人;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 217 人,其中 4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医务科 专技 1 承担医务科临床医疗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方向)、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或者医疗管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 营养科 专技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医师工作  临床医学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3 麻醉科 专技 2 确定病人麻醉方法,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及术中监护术后随访。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4 康复科 专技 2 承担科室病人治疗、处置等工作 康复治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具有康复治疗师资格。
5 超声科 专技 1 该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超声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6 脑电图、肌电图 专技 1 负责进行神经内科、脑电生理、肌电生理检查诊断工作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心电方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7 全科医学科 专技 1 承担全科病人接诊、诊断、处置及病房等工作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8 听觉与平衡医学中心 专技 2 承担科室病人听力检测等工作 临床医学、听力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9 历届护理 专技 5 承担病房护理工作  护理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浙江省户籍 已取得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10 护理 专技 5 承担病房等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9 年 13 日至 14 日(上午 8:30 时-11:00 时,下午 14:00-16:00),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扬善路 42—46 号 9 楼;2019 年 2 月 15 日(上午 09 时-下午 14 时)宁波市第 30 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第 30 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 联系人: 卜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应聘人员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职称、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获得过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2 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 号)文件规定 50 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6.根据往年报名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康复科专技、听觉与平衡医学中心专技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 3:1 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上述招聘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护理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2: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8.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宁波市扬善路 42—46 号 9 楼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科、营养科、麻醉科、超声科、脑电图肌电图、全科医学科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 100 分。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护理岗位按 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 100 分,不足 60 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科、营养科、麻醉科、超声科、脑电图肌电图、全科医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 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 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 200 总分成绩中英语占 30%、专业占 70% 计算再除以 4)和面试成绩的 50% 之和,满分 100 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 :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接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凡属 2019 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录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医院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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