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高层次人才1

面议 福建厦门市 经验不限 博士 全职
精神科高层次人才1
职位描述
招聘岗位:精神科高层次人才1
招聘人数:2
最高年龄:初级职称40岁以内,中级职称40岁以内, 副高职称45岁以内,正高职称50岁以内
最低学历:本科
学历类别要求:不限
最低学位:博士
所学专业: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其他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方向须为精神病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
3、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职位要求
  • 精神病学

  • 博士

  • 经验不限

  • 不限

  • 2

工作地址

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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