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师-博士岗

面议 江苏泰州市 经验不限 博士 全职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04-28 更新 2024-06-23 截止
精神科医师-博士岗
职位福利
工作餐 事业编制 五险一金 住房补贴
职位描述
一、基本要求
1.精神医学类专业,博士学历;
2.取得相应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至2006年期间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考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考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职位要求
  • 精神病学

  • 博士

  • 经验不限

  • 不限

工作地址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运河路南侧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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