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济宁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1-06-30 来源:丁香园
济宁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072.8亩。学校有10所附属医院,112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5个教学院部系,开设3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校面向全国 22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500余人。学校有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8个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科学与脑科学杂 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2、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济宁医学院校园网(www.jnmc.edu.cn)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初级岗位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附后),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13日。
   学校将组织有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授组成审查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等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参加笔试人员在办理笔试手续时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日制 普通高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2.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成考察组,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采取试讲、面谈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三)中级岗位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附后),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13日。
   确定面试人员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时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2.招聘方式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只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进行本专业教学科研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 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 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核整个过程将有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五)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 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E-mail:jnmc_rsc@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宁医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济宁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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