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2017 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1-03 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一、招聘计划及信息发布
 
(一)招聘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拟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 13 名,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2017 年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1)
 
(二)信息发布
 
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园网(www.imun.edu.cn)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后的实施方案,在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园网(http://www.imun.edu.cn)及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nmgmzdxfsyy.com)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范围
 
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 2017 年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对于应聘具有副高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蒙医特殊人才的岗位,学历及职称可适当放宽。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蒙医特殊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特殊技能岗位人才除外);
 
5、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1999 年 1 月 1 日前、197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 45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出具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所有应聘者要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请参阅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 2017 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2)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须完整填写本人不同学习阶段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无工作经历可不填此内容)。
 
(三)应聘人员须对《招聘报名登记表》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蒙医特殊人才可随时来院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五、资格复审
 
(一)医院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要求等内容,须提前 7 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时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科研业绩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费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收取。
 
(三)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考试方式
 
对急需紧缺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立面试考核组,考核组由 5-7 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满分 100 分。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 30 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将面试结果及聘用建议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作答。
 
面试总成绩低于 70 分,不予录取。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二)公示结束后,将录用报告和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2017 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3 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 6 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民族大学派专人对附属医院急需紧缺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举报电话:0475-8313138
 
咨询电话:0475-82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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