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岚县县级医疗集团2018年5月校园招聘公告

日期:2018-05-16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关于县级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大会精神,我县医疗集团县级所属乡镇卫生院面向2018年应届医学类高校毕业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引进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名额为50名,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详见《岚县县级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诚邀全国各大医学类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前来应聘。
 
三、招聘主场及时间
 
(一)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体活动中心,2018年5月22日。
 
(二)山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馆,2018年5月26日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的2018年医学类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前,由岚县卫计局报吕梁市卫生计生委招聘计划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地点:本次校园招聘分别于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体活动中心、山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2、组织实施:报名及初审由县卫计局、县级医疗集团负责,抽调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实施。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应聘学生须在5月22日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并准备本人最近(半年内)拍摄的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此外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学生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预通知》。
 
报名初审要求应聘学生提前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应聘学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面试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局、县级医疗集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自行制定。
 
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也可以采用实际操作等形式,由县招聘领导组自主决定。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如同一岗位面试时,出现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七、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人员取得毕业证后(2018年7月31日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卫计局、县级医疗集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
 
(一)体检
 
体检由县卫计局和医疗集团自行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由县卫计局和县级医疗集团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学生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主要考察应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合格人选,办理入编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岗位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学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所有涉及本次校园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本次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方案由岚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本方案中未尽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岚县:0358-6724779
 
吕梁市卫生计生委:0358-823424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岚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医学类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8年5月15日
 
来源:
 
http://www.llrc.com.cn/notice/notice-show.php?id=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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