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日期:2018-07-23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人才队伍,优化医护人员结构,泰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 20 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泰兴市人民医院 2018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

序号 科  室 专业 人数 学历 岗位类别 备注
1 妇产科 临床医学 2 本二及以上 临床医学类 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医师证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2 全科医学科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3 风湿免疫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4 呼吸内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5 心血管内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6 儿科 临床医学/儿科学 1 本二及以上
7 烧伤整形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8 眼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9 ICU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10 核医学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11 肿瘤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12 介入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13 心电诊断科 临床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14 病理科 临床医学(病理方向) 1 本二及以上 病理
15 麻醉科 麻醉学 1 本二及以上 麻醉
16 核医学科 核医学 1 本二及以上 医学影像
17 超声科 医学影像学 2 本二及以上
18 影像科 医学影像学 1 本二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 2018 年及以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同等条件下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
2.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3 年 7 月 21 日至 2000 年 7 月 21 日期间出生)。
3.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凡在泰兴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已签约的人员,不得报名。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5. 以上要求,如有造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即使录用也立即解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民医院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兴市人民医院网站、泰兴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21 日- 7 月 31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泰兴市长征路 1 号泰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316、317 室),联系电话:0523-87656255。
3.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电子邮 tx7656255@163.com, 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专业名称。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泰兴市人民医院 2018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

泰兴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docx

(2)2 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2017 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限户籍及生源地,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
1.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 2018 年 8 月 2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泰兴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4 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 100 分,50 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4.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8 月 7 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 号)执行。
体检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泰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56255(泰兴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30109(泰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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