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邢台市新河县招聘卫生系统人员40人公告

日期:2018-07-31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新河县人民医院、新河县中医医院、寻寨镇卫生院、仁里乡卫生院、西流乡卫生院、荆庄乡卫生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87 年 8 月 3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 35 周岁 (1982 年 8 月 3 日以后出生) 以下,具有适应医护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5、在新河县服务期满的医学类专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及新河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可报考「四项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岗位」。
 
(二)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 2018 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8 年 8 月 2 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上午 9:00—8 月 7 日下午 5:00。
 
3、报名地点:河北新河中学东教学楼一层 106 室,联系电话: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1) 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 张近期同底小 2 寸免冠彩色照片。
 
(2) 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 2018 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信用承诺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 请考生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有关公告,确保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 24 小时畅通,方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 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结合资格审查结果,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5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应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及县卫计局公示栏公布。
 
(四) 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关注公告,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卫计局、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 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选岗工作,依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摘牌选岗 (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的顺序摘牌),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六)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河县 2018 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新河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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