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医卫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日期:2019-03-21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区第一人民医院等 15 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卫类专业人才 78 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 [2014]380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9 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 年龄要求 30 周岁以下(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
4. 户籍不限;
5.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拟招聘 78 人,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 52 人、其它医学类专业岗位 26 人,具体详见《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岗位介绍》(附件 1)。

三、招聘方式
由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赴高校举办招聘会。招聘通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17 时,报名者自行下载《富阳区公开招聘医卫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书》(附件 2,以下简称《就业意向书》),按要求如实逐项填写,并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业绩证明(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以 PDF 文件格式发送至所报医院指定邮箱(文件请注明:报考单位+专业+姓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通过网上报名后,请即时与所报单位预留电话联系确认,未经确认造成报名差错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网上未报名者,也可到资格确认现场补报,并携带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 1 寸照片 2 张。
(二)现场资格确认。2019 年 3 月 24 日在浙江中医药大学、3 月 30 日在杭州师范大学两处均可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 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11:00;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18 号楼),具体见现场标示。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业绩证明(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确认合格、招聘双方签字后进入考试环节。
2. 杭州师范大学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上午 8:30——11:00;地点: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 16 号,7 号实验楼 210 室),具体见现场标示。现场资格确认所需资料同上。
网上报名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现场资格确认的,按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岗位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不设最低报名比例,按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30 日 12:00—13:00;地点设在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 16 号,教学 A 楼),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标示。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学。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30 日 13:30,地点在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 16 号,教学 A 楼),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标示。面试者凭本人身份证、《就业意向书》到指定地点集中候考(见现场标示)。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从业基本素质、职位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处理能力。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面试占 60%,笔试占 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 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 1:1 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予递补。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在富阳区政府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其他事项
(一)进入考察后,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不予递补。
(二)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 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临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参照《富阳区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富委办〔2017〕83 号)中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附件 2)。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13520
有关招考的详细情况可查阅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 http://www.fuyang.gov.cn/

附件:
1.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计划.docx
2. 杭州市富阳区招聘医卫类人才激励政策.docx
3. 杭州市富阳区公开招聘医卫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书.docx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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