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9 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1-03-24 来源:丁香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51 个;招聘计划 58 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 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华大学网站以及我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A 类岗位:2019 年 5 月 7 日至 6 月 30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3:00-6: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B 类岗位:2019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16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3:00-6: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35 号(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3. 报名材料
①提供《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一式一份(见附件 2);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研究生提供第一学历及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提供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个人简历(原已提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4.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我院人力资源部邮箱 nh2 hrenli@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如:呼吸内科+北京大学+硕士+内科学+张三。原件材料考前另行通知审核。
注意:应聘者只能应聘南华大学各附属医院中的一家单位,且一家医院的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必须经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和医院资格审查确认两个环节,方为报名成功,缺失任一环节均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公布在各附属医院官方网站。 
  5.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2019 年 9 月 31 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限应届本科生、应届七年制硕士、应届八年制博士。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规培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证。其中,未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且必须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规培证或出具省卫计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成绩。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规培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 考试方式 
  (1)应聘附件 1 中 A 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在本专业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专利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核成绩低于 70 分的不予聘用。 
  (2)应聘附件 1 中 B 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 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 2B 铅笔。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面试和技能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操作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 100 分;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动手能力,总分 100 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我院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 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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