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睢宁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1-03-24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院委会研究,睢宁县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7 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 18 周岁及以上、35 周岁及以下 (即 1983 年 5 月 1 日至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间出生)。研究生放宽至 40 周岁 (1978 年 5 月 1 日之后出生)。不限户籍。 
 
(五)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2019 年睢宁县中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5、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点:睢宁县中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图书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9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籍注册备案表,护理、助产专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往届生:护理、助产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医、药、技及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条件要求具体详见《计划表》。
 
2、报名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4 张及报名费 100 元。
 
3、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9 年睢宁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当场报名;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研究生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 5 月 14 日-15 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时,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面试)。
4、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面试)人员名单在睢宁县中医院网站及睢宁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技能操作(面试)
1、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技能操作(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
3、考生须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核
1、技能操作(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与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宁县中医院网站和中医院宣传栏公示 7 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睢宁县中医院办理临时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护理、助产专业须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核合格成绩单, 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除不可抗力外,拟聘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示期满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简章由睢宁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学术资源招聘 药厂工人招聘 药房药士招聘 针灸主任招聘 中医调研招聘 中药筹建招聘 医疗转诊招聘 学科分析招聘 提取技术招聘 器械呼吸机招聘
丁香人才二维码

微信找工作

服务号二维码

扫码查询应聘进度

意见反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