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2 人通告

日期:2019-09-17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 [2018]2 号) 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卫办发 [2019]254 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发布关于 2019 年盐池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的通告。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2 名。
 
三、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 招聘条件。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助理医师;
 
4. 盐池户籍, 年龄≤65 周岁 (截止到 2019 年 9 月 1 日前);
 
5. 身体健康;
 
6. 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 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 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 具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或中医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4.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可适当放宽至注册为临床类别预防保健专业,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医疗卫生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二) 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 9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池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 高占宏,联系电话:0953-6012392。
 
3、报名需提供、提交的资料。报名表 2 张、近期 1 寸正面冠彩色照片 3 张、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 2 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资格初审,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审查后提交的资料原件退回,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回。
 
4、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年龄≥60 周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①笔试于 2019 年 9 月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②面试于 2019 年 10 月上旬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人员实际比例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5、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数的 1:1 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考察对象如有违法违纪等现象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实际招聘人员数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为特岗全科医生人员在盐池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四、人员管理
 
(一) 签订合同。经考试、考察和公示后,由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4 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县人社局、卫健局备案。属于退休返聘人员,由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 4 年,并报卫健局备案。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健局安排到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和麻黄山乡卫生院工作。
 
(二) 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考核工作由医疗健康总院和服务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报告县卫健局。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 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符合注册为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所在服务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激励与保障
 
(一) 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特岗全科医生薪酬由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共同承担。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享受签约服务费,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 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服务乡镇卫生院要为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条件,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 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因缺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应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通过考试或考核方式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人员数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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