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招聘 100 人公告

日期:2019-10-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52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 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 号) 要求,结合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52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 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 号) 要求,结合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0 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工作程序为:发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
 
三、招聘计划
 
具体见附件 1:《2019 年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一览表》; 附件 2:《2019 年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数汇总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 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年龄、学历及资格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报考前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在服务期限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见附件 1)。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参加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 2019 年第 1 次公开招聘已进入了政审环节的考生;
 
6. 本县卫生健康系统首聘服务期没满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2019 年 10 月 16 日开始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inhua.gov.cn) 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 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二) 报名时间
 
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10 月 27 日 (共三天,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三) 报名地点
 
设新化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四) 报名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8-3236609
 
(五) 报名要求
 
1. 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附件 1》中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3) 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 4),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查询证明 (如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级教育厅网上查询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 1 寸彩照 3 张。
 
2.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 日。如 35 周岁以下,即 1984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3.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认定以《2019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 有资格证或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了相关考试未取得证书的,可凭成绩合格通知单 (证明) 报名,在聘用时必须提供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录聘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应聘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
 
1. 开考比例
 
临床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 3:1 以上方能开考。
 
当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确需降低开考比例时,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向社会公示。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有效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2. 笔试内容
 
(1) 临床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专业知识。
 
(2) 中医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医学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专业知识。
 
3.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 11 月 9 日。考生于 11 月 6 日至 11 月 7 日 (共 2 天) 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 318 室领取准考证。
 
(二) 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应聘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应聘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 1:2 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
 
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 2:1 的,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 面试内容与方式
 
(1) 临床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和临床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临床病例分析;
 
(2) 中医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B 类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中医临床病例分析。
 
3.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inhua.gov.cn) 公布。
 
八、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行 100 分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 60%、40% 的比例折算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临床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 A 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该岗位综合成绩。
 
九、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笔试成绩相同或无笔试成绩且无法确定先后顺序的,对并列考生加试该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以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国人部发〔2007〕25 号)、(人社部发〔2010〕19 号)、(人社部发〔2013〕58 号) 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其按本人报考的对应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拟聘人员 (不参与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 5 年,首聘合同期内不允许交流异动。新聘人员试用期 (见习期) 为 1 年,聘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对在聘用时暂不具备全科医生资格的拟聘人员,首次签定聘用合同时,在合同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中补充签订以下内容:5 年制临床医学 (含中医学,下同) 专业本科毕业人员,要求在 3 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同时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3 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人员,要求在 3 年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同时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已取得执业 (助理) 医师资格的,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聘用对象无法按要求达成上述条件的,视同违约,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因单位的原因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聘用对象无法参加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的除外。
 
十二、其他事项
 
(一)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 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无论是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xinhua.gov.cn) 进行公示。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xinhua.gov.cn),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 应聘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20 日内其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 监督电话:0738-3236698 新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六) 本方案由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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